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次数:0次
冀医党〔2007〕10号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
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努力增强党支部自身的凝聚力,增强党支部对学生的吸引力,提高党支部在学风建设、保持政治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力,使之成为积极影响和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二、切实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学生党支部设置的条件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学生班级应建立党支部。对正式党员少于3人,而预备党员达到2人以上的班级可以成立党小组,隶属于年级或专业党支部。
全日制研究生按班级设置党支部,大学生党支部应以班级为主设置,也可结合本学院(医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立年级、专业或实习基地(医院)党支部。
(二)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原则
党支部一般要建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党支部书记。一般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为2年或3年。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推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都要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所属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党委组织部备案。支部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前须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原则同意。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三)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是支部建设的关键,必须由党性强、作风正、办事公道、善于联系群众、有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威信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大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专、兼职班主任或高年级具备条件的学生党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可由具备条件的研究生党员担任。
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三、学生党支部建设的目标要求、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学生党支部的建设的目标要求是:
支部委员会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决议,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工作协调,措施有力。
支部委员会成员能够在学习、工作以及学校、学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支部所在班级及所辖班级(专业或年级)的党员和学生思想纯、学风好、纪律严、风气正,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及各项集体活动成效明显。
(二)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保证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任务的完成。
2、建立健全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每月有一次支部活动;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好每学期一次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心得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按月按标准收缴党费;按要求做好支部有关材料的建档工作。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教育党员严格自律,规范一言一行,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服从党支部领导,维护党内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员形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严格要求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及集体活动等方面多奉献、少索取,作表率、当模范。
4、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的实际,听取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了解、认真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在发展过程中,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制度、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党员发展的公示制度、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切实把好推荐关、考察关、表决关,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
6、党支部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并经过党员讨论通过,同时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凡属本支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三)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
2、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意见以及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一)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所在学院(医院)的学生工作,指导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要积极探索党支部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校风学风和党员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
(二)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实际,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学生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扶弱帮困、青年志愿者行动和以服务学生和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为学生党员搭建持续经受党性锻炼的平台,使他们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体现和保持先进性。
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
(一)党支部要制定和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要结合学生党员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认清形势,积极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二)党支部每年要对学生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成绩,弘扬正气,克服各种不良现象;每个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要针对学生党员的特点,努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达到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
(三)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纪观念。党支部要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根据本支部工作的需要,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做好督促检查。对于无故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有各种违纪行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经教育不改,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违反校规校纪或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党章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应把培养良好学风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引导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率先垂范,对党忠诚,对同学真诚,对工作热忱,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党纪国法;要引导学生党员奋发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造发明活动”,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要引导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在活动中凝聚同学,团结同学,增强友谊。要引导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在服务社会中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切实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部署、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学院党委(总支)贯彻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每个学期要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校党委要每年研究学生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对他们的学习、培训和提高工作。
本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每年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和评优,对评选出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
学生党员予以表彰。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