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组织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0次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基层党组织调整的通知
冀医党组〔2017〕9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河北医科大学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批复》(冀教组干〔2017〕2号),决定设立: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实践教学部委员会;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撤销: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处总支部委员会。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16日
澳门十大电子游戏 2017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