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0-11 浏览次数:0次
关于加强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做好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搞好高校党的建设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工作。为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党员的管理按照学校党的隶属关系,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
二、成立临床教学部党总支,负责没有隶属关系的教学医院实习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三、在新华医学专修学院、白求恩医学专修学院校区分别成立党支部,负责这两个校区学生党员的管理。在不具备成立党支部的条件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以上两个校区的党组织帮助建立党支部。
四、毕业的学生党员的关系,原则上要求转出。有工作单位的转入工作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可转入父母所在单位或原籍,以得利于管理。
党委组织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