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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0

冀医党〔2015〕2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按照《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现就完善全校发展党员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党员的发展质量,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符合党员标准、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履行发展党员公示的阶段、范围、方式、时间及内容

按照《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下三个阶段需要履行公示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

(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阶段,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履行公示的范围、方式及时间:发展学生党员在本支部(大班)范围内公示,发展职工党员在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公示。基层党组织可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公示的内容为:

(一)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班级)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个人主要事迹、备注(入党积极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二)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班级)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培养联系人姓名、培养情况、个人主要事迹、备注(提名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的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三)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名称、批准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入党介绍人姓名、预备党员考察、培养情况、个人主要事迹、其他(提名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的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党员、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公示对象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情况,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问题的查证工作。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资格;培养不成熟的,延期发展。经查证确有问题的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向举报人做出认真负责的答复。对5日内无异议的公示对象可履行发展党员的下一程序。

三、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公示制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保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发展新党员,未经公示一律不予发展。广大党员群众要积极参与,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参考例文

 

2015年1月12日


 

附:

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参考例文

 

××学院××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研究,下列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个人主要事迹

 

 

 

备注

 

 

 


 

备注: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学院××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支部提名,下列入党积极分子拟提名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党组织

 

 

 

培养联系人姓名

 

 

 

培养情况

 

 

 

备注

 

 

 


 

备注:发展对象提名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学院××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党小组提名、××学院××党支部预审,下列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党组织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

 

 

 

批准预备党员时间

 

 

 

批准预备党员党组织

 

 

 

入党介绍人姓名

 

 

 

预备党员培养情况

 

 

 

备注

 

 

 



备注:拟转正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澳门十大电子游戏       20151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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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0

冀医党〔2015〕2

 

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按照《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现就完善全校发展党员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党员的发展质量,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符合党员标准、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履行发展党员公示的阶段、范围、方式、时间及内容

按照《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以下三个阶段需要履行公示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

(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阶段,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阶段,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履行公示的范围、方式及时间:发展学生党员在本支部(大班)范围内公示,发展职工党员在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公示。基层党组织可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公示的内容为:

(一)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班级)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个人主要事迹、备注(入党积极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二)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班级)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培养联系人姓名、培养情况、个人主要事迹、备注(提名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的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三)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名称、批准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名称、入党介绍人姓名、预备党员考察、培养情况、个人主要事迹、其他(提名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的需标明)、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

党员、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公示对象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情况,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问题的查证工作。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资格;培养不成熟的,延期发展。经查证确有问题的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向举报人做出认真负责的答复。对5日内无异议的公示对象可履行发展党员的下一程序。

三、组织领导

发展党员公示制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保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发展新党员,未经公示一律不予发展。广大党员群众要积极参与,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

 

附件: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参考例文

 

2015年1月12日


 

附:

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参考例文

 

××学院××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研究,下列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个人主要事迹

 

 

 

备注

 

 

 


 

备注: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学院××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提名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支部提名,下列入党积极分子拟提名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党组织

 

 

 

培养联系人姓名

 

 

 

培养情况

 

 

 

备注

 

 

 


 

备注:发展对象提名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学院××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根据中共河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党小组提名、××学院××党支部预审,下列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布如下: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班级)

及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积极分子党组织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

 

 

 

批准预备党员时间

 

 

 

批准预备党员党组织

 

 

 

入党介绍人姓名

 

 

 

预备党员培养情况

 

 

 

备注

 

 

 



备注:拟转正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内旁系亲属关系需标明

自即日起至×月×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有异议或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

××学院××党支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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